退役军人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可以享受以下加分政策:
- 服役年限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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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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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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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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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
- 特殊岗位加分 :
- 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
-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 :
- 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
- 战斗伤残加分 :
- 因战斗致残的退役士兵,在招聘时可以获得10分加分。
- 优抚对象加分 :
- 退役士兵子女或配偶是优抚对象的,可以获得5分加分。
- 其他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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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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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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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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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士兵另加3分。
- 累计加分限制 :
-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 地域性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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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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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建议退役军人在报考事业单位时,详细查阅当地人事考试网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了解具体的加分标准和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