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师定期考核的时间安排已经明确,涉及多个阶段和流程。以下是对考核时间安排、内容、程序及结果处理的详细说明。
考核时间安排
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2025年1月1日至1月15日,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参加考核的医师名单。
完善个人信息
2025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医师需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及选择考核程序。符合业务水平测评免考的医师需提交免考申请。
审核与复核
2025年2月16日至3月10日,医疗卫生机构及考核机构对医师上报的信息和业务水平测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及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
2025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医师完成本周期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只有1次测评机会,测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监考。
考核结果反馈
2025年4月1日至4月20日,考核机构完成考核结果反馈。
再考核
2025年9月至10月,对延考、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再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
工作业绩评定
工作业绩评定主要考核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
职业道德评定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常见病及多发病处理、人文医学、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由各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程序
一般程序
医师需完成个人信息完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选择“一般程序”,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简易程序
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可直接在线完成个人述职,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
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果分类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处理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期满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再次考核不合格者,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2025年医师定期考核的时间安排从1月持续到10月,涵盖确认参加考核、完善个人信息、审核与复核、业务水平测评、考核结果反馈及再考核等多个阶段。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将面临暂停执业、培训和再考核等处理。医师需高度重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程序。
2025年医师定期考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2025年医师定期考核的具体流程如下:
考核周期和时间安排
- 考核周期:2022-2024年。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0日。
- 首轮考核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3日。
- 评定首轮考核成绩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8日。
- 复考与补考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5日。
考核对象
- 2024年12月31日前首次执业注册已满3年或即将满3年,但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助理)医师。
- 距本人参加上一次医师定期考核已超过3年或即将达到3年的执业(助理)医师。
- 自愿参加本周期考核的执业(助理)医师。
考核内容和形式
-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
- 业务水平测试形式:
- 个人述职。
- 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 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 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考核程序
- 简易程序:
- 适用于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
- 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可以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 一般程序:
- 所有未通过简易程序审核的医师必须走一般程序。
- 需要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评定,业务水平测评通过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须参加专业知识的考核。
考核结果
- 合格:考核合格者,定考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化考核结果通知书,医师可上网查看或下载、打印,至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后有效。
- 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可以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注销执业证书。
医师定期考核中,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在医师定期考核中,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
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中任意一项不合格:
- 职业道德评定不合格。
- 工作成绩评定不合格。
- 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
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
- 如果医师在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将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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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机构执业:
- 未经所在机构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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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
- 医师在不同执业类别之间进行执业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跨类别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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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 代替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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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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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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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
- 未有效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或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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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患者隐私:
- 故意泄露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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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职责:
- 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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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
- 在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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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
- 在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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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
-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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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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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
- 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