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以下几类:
-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有五个等级,分别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称评价机构)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证书由评价机构独立印制并发放,政府部门不参与监制。
-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指依据经人社部备案、省人社厅公开发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相应机构实施的对劳动者某一专项职业技能进行客观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重点面向人群有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