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 150元/人 ,并延续了以下政策特点:
- 缴费方式
以户为单位整户征缴,个人缴纳的资金纳入统筹管理。
- 特殊群体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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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每人由民政部门资助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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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城乡孤儿、城镇“三无”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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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通过优抚医疗保障资金、医疗救助基金等解决个人缴费。
- 缴费时间与统筹标准
具体缴费时间由各地医保部门统一安排,2019年全省财政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420元,个人缴费150元后,总筹资额度提升至670元/人。
- 政策调整背景
该标准较2016年、2018年的120元/人有所提高,体现了对贫困群体的倾斜支持。
以上信息综合了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民政厅等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