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资格证丢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 登报声明 :
- 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刊登初级护师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原证作废。
- 准备补办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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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证书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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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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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初级护师证书的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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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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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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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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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具体以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为准)。
- 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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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原发证机构提交补办申请,附上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遗失证明、职称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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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市职改部门送到省职改部门审批及补办证书。
- 审核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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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证机构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进行证书的制作和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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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和颁发的时间通常在5个工作日以内。
- 验证与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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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主动拨打或前往原颁发机构了解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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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能按时领取证书,需要提前联系机构并办理延期手续。
建议申请者多加留意相关补办信息,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便顺利补办初级护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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