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评副高职称时,允许与他人合作撰写论文,但需注意署名顺序、贡献度划分以及单位对合作论文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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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论文的认可度
多数职称评审政策认可合作论文,但通常要求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体现核心贡献。部分单位可能对第二、第三作者的论文设定分值递减规则。 -
明确分工与署名规范
- 合作者需提前约定研究方向、数据提供、撰写分工等细节,避免争议。
- 署名顺序应反映实际贡献,并符合学术伦理,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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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政策的差异性
不同地区或单位对合作论文的要求可能不同,例如:- 部分单位仅认可独立作者或本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
- 部分领域(如医学、工程)更倾向团队合作成果,需结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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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的注意事项
申报时需提供论文原件、检索证明、合作者贡献说明等材料,合作论文需附单位盖章的联合声明(如涉及跨单位合作)。
总结:合作写论文需提前规划署名与分工,重点确保个人贡献符合评审标准,同时查阅本单位细则,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