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要求综合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及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学历与资历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
-
职业道德与能力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作风,热爱本职工作。
-
具备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能够指导初级经济师等人员开展专业工作。
-
-
身体与学习要求
身心健康,满足岗位工作需求;需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提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核心能力条件
-
工作业绩
-
连续主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4年以上,或作为骨干连续工作5年以上。
-
企业经营管理主要人员需满足:任职企业连续3年经营收入10亿元以上且经济效益良好。
-
-
专业能力
-
在本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奖项等。
-
能够通过专业督导提升团队整体业务水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
三、评审方式与流程
-
评审方式
正高级经济师采用 评审方式 ,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再通过 面试答辩 。
-
流程要求
-
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提交证书。
-
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合格证明。
-
四、特殊破格申报条件
-
重大贡献 :获国家科技奖项、省级人才计划称号,或企业经济效益显著。
-
基层工作 :在粤东西北或县(区)工作10年以上,业绩突出且获县级以上表彰。
-
领导能力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满足经营收入及经济效益要求。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县(区)所属单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可豁免。
-
年龄限制 :一般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