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防城港市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月,属于广西一类地区标准,较2023年上调180元,小时最低工资同步调整为20.1元。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市区及东兴市范围内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扣除社保前的应发工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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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依据与调整背景
防城港的最低工资标准严格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与南宁、柳州等城市同属一类地区。此次调整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劳动力市场变化,涨幅约为10%,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
适用范围与例外情形
该标准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加班费、特殊津贴、福利待遇等不计入最低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为20.1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此标准协商报酬。 -
与社保、公积金的关联
最低工资是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1990元),但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算,两者无直接绑定。用人单位代扣社保后,实发工资可能低于1990元,但应发工资仍不得突破此标准。 -
**与注意事项
劳动者若遭遇工资低于标准的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注意:最低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部分,但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可通过降低缴费变相减少工资。
防城港最低工资的调整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建议企业和劳动者通过官方渠道(如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人社部门)查询最新政策,确保合规用工与权益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