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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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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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累计缴费满25年,女职工累计缴费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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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年限,需由用人单位补缴所差年限,补缴后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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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保障
- 退休后继续缴纳医保不会影响已享待遇,社保卡可继续使用。
二、缴费年限的计算与中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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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的认定
- 职工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时,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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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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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需重新登记并连续缴费6个月才能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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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因中断而清零,退休时累计年限仍可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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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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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个人账户余额将退还给本人,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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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北京医保单位缴费率为9.8%,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如2024年约为3270元)。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通知制定,确保了医保待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