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政策规定,北京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需根据离婚方式不同进行区分:
一、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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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限制
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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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需双方共同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二、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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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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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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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北京且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向北京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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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双方离开原住所地均超过1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或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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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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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试点范围 :目前北京市已开通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可通过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或“京通”小程序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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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诉讼离婚需通过北京法院提交材料,诉讼周期较长,建议提前咨询并准备充分。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提前联系相关机构办理预约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