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 1987年1月1日 开始实施。该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最初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后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并于1987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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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位
《民法通则》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第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奠定了我国民法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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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发展
该法共156条,分9章,涵盖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民事行为等核心内容。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进入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