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废止的日期是 2021年1月1日 ,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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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该法典实施后,《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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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明确指出:“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一条款直接宣告了《民法通则》等旧法废止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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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
《民法通则》是1986年通过、1987年施行的中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共九章、一百五十六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需求的演变,《民法典》在体系整合、内容完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废止旧法是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步骤。
民法通则的废止是《民法典》实施后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中国民事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