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其相关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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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与法律依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废止了《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9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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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的关系
《民法典》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编纂,吸收了其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发展。两者并非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后者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临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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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解决原则
若《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的规定存在冲突,适用《民法典》的原则是“新法优于旧法”。但需注意,《民法典》实施后,《民法通则》明确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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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律适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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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之后,法院和行政机关均以《民法典》为办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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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民事行为,仍可参照《民法通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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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建议以《民法典》为准,但需注意区分其生效前后的法律适用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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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已失效,现行法律依据为《民法典》,二者不同时期规定不冲突时适用各自规定,冲突时以《民法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