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休假天数及安排方式等内容。以下是该办法的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 休假条件
职工需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 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的不同,年休假天数如下:
-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 休假安排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5. 其他规定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通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的休息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