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与年假在本质上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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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
指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权利,可享受5-15天的有薪休息时间,期间工资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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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
是带薪年休假的简称,适用范围和待遇与带薪年休假一致。
二、法律依据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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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属性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保障,企业不得以“福利”或“合情合理”为由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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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若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需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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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
职工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年休假天数,但需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条件。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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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职工 :若职工入职当年未满12个月,年休假天数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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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可跨1个年度安排,但需经职工本人同意。
五、权益维护建议
若企业未依法安排年休假或拒绝支付工资,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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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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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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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带薪年休假即年休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企业需依法履行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