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援藏干部休假最新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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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与探亲假合并
援藏干部享受 年休假与探亲假合并 ,每年 1次,每次3个月 ,在西藏工作期间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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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审批流程
需提前向派出单位提交《援藏干部人才休整休假备案表》,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藏,返程后办理销假手续。
二、配偶及家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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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探亲
配偶每年可赴藏探亲 1次,时间3个月 ,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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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安置
夫妻分居者可协商将配偶迁至一方户籍地;配偶下岗或单位撤并时,援藏干部将得到妥善安排。
三、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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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障
每年休假回原籍时安排 1次体检 ,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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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生活保障
所在单位优先分配经济适用房,子女入学入托等事项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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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福利
各省通常为援藏干部统一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部分地区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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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与临时调整 :因病离藏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按程序审批后离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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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假规定 :确需延长休假的,续假最长不得超过1周。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派出单位和受援地最新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