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前往 一方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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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优先原则
结婚登记必须到男女双方 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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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双方均非户籍地居民,需 共同返回任一方户籍地 办理。
二、具体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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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证件
需提交双方 常住户口簿 和 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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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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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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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将核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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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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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市办理
若双方户籍地不一致,需 选择其中一方户籍地 的民政局办理,不能在第三地(如工作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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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及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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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可在 部队驻地或入伍前户籍地 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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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需在 内地居民户籍地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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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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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提前预约,可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官网或政务平台(如“爱山东”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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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预约材料或办理流程有调整。
结婚登记 必须 在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其他地区均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