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正高级教师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条件
-
基本要求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需具备硕士学位;
-
城镇教师需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
-
资历年限
- 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且满足基本任期年限要求。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
学科素养
-
系统掌握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业务精湛,形成独特教学风格,得到同行认可;
-
能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
教学业绩
-
教学工作量饱满,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科目专任教师的1/3,中层管理干部不少于1/2;
-
指导中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承担校本培训、教研活动累计不少于6节公开课,主持县级以上专题讲座年均1次。
-
三、工作业绩条件
-
教学成果
-
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模式;
-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正高级4篇/省部级以上1篇,高级2篇/省级刊物1篇)。
-
-
社会服务
-
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
-
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四、师德师风条件
-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反师德行为记录;
-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补充说明
-
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且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
需提交个人教学工作总结、科研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以上条件综合自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最新文件,具体评审细则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