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需办理以下手续和证件,确保合法合规:
一、核心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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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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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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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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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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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审批后,向乡镇政府提交开工申请,由工作人员现场定位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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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后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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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备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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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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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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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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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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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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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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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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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邻同意协议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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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设计图纸(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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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如拆旧建新需承诺拆除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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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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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改建 :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实行申报承诺制,承诺符合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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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 :可申请政府提供的设计图纸。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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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通常需3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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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层数、高度等需符合地方规定,建议聘请有资质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