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定的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因素引起的、经国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疾病,具有法定赔偿性和目录化管理两大核心特征。我国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明确规定了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涵盖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等典型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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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范围明确
职业病认定严格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常见类型包括:- 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
- 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汞中毒)
- 物理因素所致疾病(如噪声聋、中暑)
- 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布鲁氏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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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流程标准化
需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劳动者需提供:- 职业史证明
- 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临床表现与医学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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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措施
确诊后可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伤残津贴)
- 用人单位赔偿责任
- 调岗或提前退休等特殊保护
劳动者若怀疑罹患职业病,应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诊断机构提出申请。早期预防的关键在于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企业落实危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