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北方人才市场档案存放流程,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存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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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仅限天津无住房、无工作、无社保的人员存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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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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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业者需提供工作证明办理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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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通过学校机要通道直接转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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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档流程
(一)办理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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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生)或工作证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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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 可委托在津亲友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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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 携带材料至天津北方人才市场或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完成转出申请。
(二)档案转移与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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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
- 人才市场审核通过后,会通过机要渠道接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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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理
- 需提交《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需在表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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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缴纳
- 按规定缴纳档案保管费用。
(三)领取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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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完成
- 人才市场完成档案入库登记后,会开具《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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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接
- 携带《存档证明》及其他材料至各区行政许可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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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提前确认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报到证、工作证明等)是否齐全,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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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地点
- 大中专毕业生及国家统招人员建议存放于人才市场;失业、待业人员可委托社区或街道零三人员档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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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档案在转移过程中丢失或损坏,需及时联系人才市场补办。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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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操作 :可通过天津市档案托管服务系统在线办理部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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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接收情形 :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存档条件时,人才市场将拒绝接收。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天津北方人才市场(022-12345)或各区人才市场,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