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工作满6年的员工通常可获得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需注意两种情况例外: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而员工拒绝续签,或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则无需赔偿。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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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年工龄对应6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奖金、津贴)。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
例外情形
公司若以原条件或更好条件(如薪资、岗位不变)提出续签,员工拒绝则无权索赔。反之,若公司降薪、调岗或直接拒签,必须支付补偿。例如:续签时月薪从1万降至8千,员工不接受的,公司需按6年工龄赔付。 -
**步骤
-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公司拒签通知(邮件/书面记录);
- 协商主张:明确要求支付6个月工资补偿,协商过程建议录音;
- 仲裁准备:若协商失败,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同时主张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 常见误区
- 误以为“合同自然到期无补偿”:多数情况下公司拒签需担责;
- 忽略双倍工资权利: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超1个月未签新合同的,可索要未签期双倍工资。
总结:6年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应获6个月工资补偿,但需排除公司无责情形。建议提前与公司书面沟通,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