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参保地不同,养老金领取地主要依据以下规则确定:
一、核心原则:户籍地优先,缴费年限最长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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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优先
若参保人户籍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且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则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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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最长地为准
若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无论户籍地是否一致,均在该地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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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回溯原则
若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不足10年,则依次回溯至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直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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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作为兜底
若所有参保地缴费年限均不足10年,则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二、特殊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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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若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可在该地领取;否则回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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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满足条件 :直接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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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时需及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避免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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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个满10年缴费地,以最后参保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