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法律要求,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核心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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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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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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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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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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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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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欠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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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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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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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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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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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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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记录 :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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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 :其他劳动者书面或口头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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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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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需明确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及证据清单,可现场填写或书面提交。
以上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劳动局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