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符合病退条件的疾病主要包括神经系统疾病、严重心肺功能障碍、恶性肿瘤等28类重症,且需满足年龄(男≥50岁/女≥45岁)和工作年限(≥10年)要求,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方可办理。
- 神经系统及肌肉疾病:如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完全性失语、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或重症肌无力等周围神经疾病,需经专业医学检查证实。
- 严重呼吸与循环系统疾病:长期重度呼吸困难(如晚期肺纤维化)、心功能Ⅲ级以上、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无效治疗等,需结合肺功能或心脏超声报告评估。
- 重大器官病变:包括全胃/结肠切除、慢性重度肝衰竭、尿毒症需长期透析、不可逆肾功能衰竭等,需提供病理学或影像学证据。
- 内分泌与血液系统疾病:如严重糖尿病合并肾/视网膜病变、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的难治性贫血,需实验室数据支持。
- 其他重症:恶性肿瘤(经病理确诊且影响工作能力)、严重脑血管后遗症(如脑梗死后偏瘫)、需长期治疗的免疫系统疾病等。
提示:病退申请需通过单位提交病史资料、劳动能力鉴定表等,由指定医院复核并公示结果。具体病种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