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病退是否给予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单位主动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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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济补偿 :若单位因劳动者自身疾病主动提出病退,属于劳动者主动离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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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若单位存在过错(如未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定情形(单位依法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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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解除 :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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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或工伤 :若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计算标准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但年限不超过12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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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偿需结合劳动合同条款、单位过错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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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病退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