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年工龄的员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这是法律保障的最低标准,企业可在此基础上增加福利。关键点包括:①工龄计算方式;②跨单位工龄累计规则;③未休假的3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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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标准
工龄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累计,包含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如单位倒闭)期间,工龄不中断。实习期、试用期均计入工龄。 -
休假天数细则
- 1-10年工龄:5天
- 10-20年工龄:10天
- 20年以上:15天
部分企业实行阶梯递增制,如每满5年增加1天,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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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新入职员工:工作满1年后方可享受对应天数
- 离职当年:按实际工作月份折算(离职前未休假可要求补偿)
- 寒暑假行业(如教师):年休假与寒暑假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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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若企业拒绝安排休假,可要求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包含正常工资)。投诉渠道包括劳动监察大队或仲裁委员会,需保留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工龄越长保障越充分。建议提前与企业协商休假安排,避免年底扎堆。如遇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