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中级会计职称的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具体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具备博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其他要求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在校生勤工助学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学历学位要求:第二学士学位需按照《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规定取得。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证书》。
继续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4〕6号)要求,会计人员报名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其中:对具备具体条件1-4项的考生,需提供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证明;对具备具体条件第5-6项的考生(无会计工作经历但符合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如具备博士学位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等),在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不需提供会计继续教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