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职称的过程中,是不应该依靠找关系这种方式的。
一、正常评职称的公正性原则
评审标准的客观性
评职称主要依据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成果、专业能力、学术水平等客观标准。例如,在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对于工程师职称,会考察申报者参与的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获得的专利情况等。这些标准可以通过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来衡量,如完成的项目投资额、专利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在教育领域的职称评审,教师的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提升、教学方法创新等)、教育研究成果(如发表的教育论文、参与的教育课题研究等)是重要的评审依据。这些指标都是基于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真实表现,而不是靠关系能够轻易改变的。
评审程序的规范性
职称评审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等多个环节。在单位审核推荐环节,通常会成立专门的推荐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本单位的推荐名额等情况进行初步筛选。
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同领域的专家组成,他们会按照既定的评审标准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在很多情况下),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而且评审结果还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有人通过不正当关系获得职称,很容易在公示阶段被举报,一旦查实,会面临严肃的处理。
二、找关系的不良影响和风险
职业道德和诚信问题
通过找关系来评职称是一种违背职业道德和诚信的行为。在专业领域,诚信是专业技术人员立足的根本。一旦被发现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职称,个人的职业声誉将受到严重损害。在行业内,这种不良记录可能会被广泛传播,导致其他同行、单位和客户对个人产生不信任,影响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合作机会。
法律和纪律风险
有些通过找关系评职称的行为可能涉及到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果相关人员为了帮助申报者通过职称评审,收受贿赂,这将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贿和受贿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同时,单位内部也有相应的纪律规定,对于违反职称评审纪律的人员,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不过,在现实中,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存在,可能会出现个别关系户现象,但这不是评职称的主流方式,而且随着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不公正现象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