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小学副高职称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
教师资格 :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
身体和心理素质 :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
继续教育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
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 “合格” 或 “称职” 等次以上。任职不足 5 年的,每年考核均为 “合格” 或 “称职” 等次以上 。
教学工作量 :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小学专任教师近 5 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即每周不低于 12—18 节;任现职不足 5 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
任职资历条件
学历和工作年限 :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2 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5 年;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 15 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 5 年 。
业绩能力水平
教育教学工作 :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近 3 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承担班主任等工作 5 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
教学成果 :任现职以来,经设区的市教育部门评价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 1 门课程优秀教案,或市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或具 1 项市级以上教学业绩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或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 。
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在培养指导乡村青年骨干教师方面效果明显。任现职以来,有在县级以上范围内展示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 。
满意度 :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
论文、论著条件
著作 :教育教学著作、译著(教材)1 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
论文 :论文 2 篇,公开发表于具有 CN 刊号或 ISSN 刊号的专业期刊上 。
其他条件
计算机能力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
培养骨干教师 :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两名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 。
学术交流 :参加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并做经验介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