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编制要求如下:
公务员考试编制要求
基本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工作能力: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其他资格条件: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要求:
考生须选择符合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如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则考生可以以取得的本科、研究生(硕士)或研究生(博士)学历报考;如职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则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的考生均不能报考该职位。
专业要求:
招录机关以职位职责为依据,参考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条件,按照专业背景和职位职责的匹配性,进行专业条件的资格把关。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
事业单位考试编制要求
基本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专业知识或技能: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不得应聘的情形:
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