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来源和性质可分为六大类,具体如下:
一、化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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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毒物
包括金属及类金属(如铅、汞、砷)、有机溶剂(如苯、二氯乙烷)、刺激性气体(如氯气、二氧化硫)、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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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粉尘
涉及矽尘、煤尘、石棉粉尘、水泥尘等52种,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病等职业病。
二、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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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气象条件
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等,可能引发中暑、冻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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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与振动
长期暴露可导致听力损失、关节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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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与电磁场
包括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和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可能引发白内障、肿瘤等。
三、生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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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体与寄生虫
如炭疽芽孢杆菌、布鲁氏菌等,可通过职业暴露引发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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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物因素
包括职业性病毒(如森林脑炎病毒)等。
四、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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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因素
如高温、高辐射环境,或空气质量差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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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相关因素
包括不合理生产工艺导致的污染、职业性疲劳、心理压力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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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依据 :主要参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92号),共6类45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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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范畴 :仅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直接导致法定职业病,其他因素可能引发健康问题但不构成职业病。
以上分类有助于明确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和性质,为职业病预防与治理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