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假是否影响评优需根据请假类型和累计天数综合判断。关键点包括:事假累计超1个月或病假累计超2个月将取消评优资格;旷工连续超15天可能被辞退;特殊情况下(如重症病假)有例外规则。具体政策因地区和单位细则存在差异,但核心标准与《公务员法》及考核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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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影响: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约22个工作日)的公务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若超过6个月,则直接不参加年度考核。部分单位要求超5天的事假需报备人事部门,且审批权限与请假天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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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规则:普通病假累计超2个月(或根据工龄延长至3-4个月)取消评优资格,但重症治疗(如手术)可豁免前期病假天数。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未经批准延期的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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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红线: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将面临辞退,同时直接丧失评优资格。迟到早退全年超5次也可能影响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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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公休假冲抵后的事假/病假天数才计入考核;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优;孕期、探亲假等法定假期不计入负面考核范围。
建议结合本单位最新考勤细则提前规划请假安排,重大事项可通过审批程序争取豁免。考核时需综合评估工作实绩,特殊情况可提交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