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对请事假的规定明确要求:需书面申请、按权限审批,且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20-30天,超期将影响工资和考核。关键要点包括:5个工作日内工资照发,超期按比例扣薪,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30天可辞退,特殊情形需备案。以下是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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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按职务层级审批:一般工作人员1天内由科室领导批准,超过1天需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科级干部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部门正副职请假3天内由正职或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天需上一级分管领导批准。因私出国事假需报人事部门备案,最长不超过3个月。 -
天数与工资
- 短期事假:单次不超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实际工作日计发月工资。
- 长期累计:全年累计20天内不扣工资,超20天按基本工资70%发放;超30天扣减50%,超60天停发工资。
- 考核影响:当年事假累计超1个月不得评优,超6个月不参加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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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配偶或直系亲属病危、子女家长会等可申请特殊事假,不计入累计天数但需记录考勤。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逾期不归视为旷工,连续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可辞退。 -
与其他假期关系
事假超20天或病假超规定时长(如10年工龄者病假超3个月)将取消当年年休假资格。
总结:公务员请事假需严格遵循程序,合理规划假期天数以避免收入损失和职业风险。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备,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