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精准扶贫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资助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40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不缴费。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20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按120元/人的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6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340元。
集中征缴期
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零星征缴期
普通群众: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参保,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
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