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贫困户的合医缴费标准因具体身份和困难类型而异,以下是不同类型的贫困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特殊困难人员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或县级财政全额承担,个人不缴费。
定额资助对象
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未纳入以上对象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60元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费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