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号多刊”是不合法的。
一、背景和定义
“一号多刊”是指一个期刊出版单位利用一个刊号出版多种不同内容版本的期刊。刊号(ISSN)是国际标准刊号,是为各种刊物(包括期刊、报纸等连续出版物)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识别性的编号。
二、违反相关规定
出版管理法规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每个期刊的刊号是与其特定的刊名、宗旨、主管单位等信息紧密相连的。期刊的出版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不能随意变更内容和出版形式。例如,一个经过批准的科技类期刊,其刊号是专门用于该科技期刊的出版,不能利用这个刊号同时出版文学、娱乐等其他完全不同领域的期刊。
规范出版秩序
“一号多刊”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秩序。如果允许这种行为存在,会导致市场上期刊种类和内容的混乱。读者难以辨别期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对于学术期刊来说,还会影响学术评价体系。比如,在学术研究领域,研究人员发表论文通常会选择正规的、有特定学科领域的期刊,而 “一号多刊” 可能会使一些低质量的、与原刊号对应学科不符的内容混入其中,干扰学术成果的公正评价。
所以,“一号多刊” 是一种违法违规的出版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