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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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 :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等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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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查与违法行为查处 :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协助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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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与综合整治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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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畜牧业辅助 :协助开展农业、畜牧业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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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与队伍建设 :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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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与公共安全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消防安全、人民防空、防震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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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禁捕退捕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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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执法协调 :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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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办工作 :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街道辖区内的执法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