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政策,2025年甘肃医保异地报销标准如下:
住院报销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不降低报销比例,在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无需备案,按照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再按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自行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省直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在省内、跨省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备案及结算要求
备案材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等。
备案时限:办理了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参保人员在异地连续居住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参保人员可凭异地户口簿(异地身份证)、居住证(居住证明)或单位证明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备案期满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申请终止或变更就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