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后仍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规范操作:
一、核心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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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转首套仍可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若置换前后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即未更换产权),可继续享受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每年最高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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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需同步更新
若置换后**合同编号发生变化,需在个人所得税APP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扣除的连续性。
二、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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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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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住房需为首套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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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过房贷利息扣除(首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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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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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系统删除原房源信息并重新登记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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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原扣除月份对应的税款,并按日加收0.05%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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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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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抵扣限制 :若家庭成员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则不得申报住房租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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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政策适用期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首套房并置换的,可享受退税优惠(需满足新购房金额≥原房金额)。
四、操作建议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确保信息与任职单位同步,避免遗漏或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