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工资多发的380元属于不当得利,建议主动说明情况并退还。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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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工资多发的部分属于非法所得,需依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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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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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核对 :第一时间联系财务确认是否为涨薪、奖金或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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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沟通 :选择合适时机向领导说明情况,避免隐瞒影响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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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处理 :根据指示退还多发的380元,避免后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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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
若未主动退还,公司可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且可能影响个人职业信誉。若金额较大(如380元属于显著异常),法律追责风险更高。
总结 :工资多发380元属于不当得利,建议主动说明并退还,以维护诚信和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