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计提直接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直接发放上月工资(次月发放)
-
分录处理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工资
-
借:其他应付款-工资
-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社保
-
-
注意事项
-
该分录直接将上月工资计入费用科目,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
-
需确保“其他应付款-工资”科目余额与实际工资一致,若存在差异需调整。
-
二、补提未计提工资
-
补提分录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
发放时处理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社保
-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前两个月既未计提也未发放工资,需:
-
补提分录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
发放时处理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其他应收款-社保
-
总结
未计提工资直接发放时,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确保账务合规。若存在跨月差异,需及时调整分录以反映实际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