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筹建期间记账的核心在于区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化支出,规范处理开办费、固定资产购置等业务,确保账务清晰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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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处理
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这类费用需在经营开始时一次性转入损益,不可资本化。 -
资本性支出核算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应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后续通过折旧或摊销分期计入成本。例如,厂房建设费用需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
股东投入与采购
收到股东投资款时,贷记“实收资本”;若为垫资款则记入“其他应付款”。采购原材料或商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按价税分离入账。 -
税务注意事项
筹建期若未取得收入,相关进项税额可留抵;但需注意开办费不得计入资产成本,且需保存完整票据以备税务核查。
规范筹建期账务能有效规避税务风险,为后续经营奠定财务基础。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细化科目设置,必要时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