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档案不能由个人自行存放,必须按规定托管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关键点包括:档案需与前置学历合并存档、单位或人才中心是合法存放地、私自保管会导致档案失效。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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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的合法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国家开放大学档案作为学历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加盖学校公章)转递至人才服务中心、国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等具备托管资质的机构。自行保管的档案将被视为“死档”,影响职称评审、公务员政审等关键事项。 -
不同就业状态的存档方式
- 体制内单位就业:档案需移交单位人事部门合并至本人人事档案。
- 私企就业或自由职业:若前置学历档案已存放于工作地/户籍地人才中心,需将开放大学档案与之合并;若前置档案未存放,需先激活前置档案再合并。
- 继续深造:档案应存放至户籍地人才中心,作为后续升学调档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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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失效的风险与补救
私自拆封、遗失或长期未存档的档案需重新审核密封,流程复杂且可能影响档案真实性。例如,拆封后需原毕业院校核查材料并重新盖章,缺失文件需补办证明。
提示:收到档案后应立即办理存档手续,避免因拖延导致档案失效。若学校未提供转递服务,可联系第三方机构协助,切勿自行邮寄或携带档案至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