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归档
文书档案整理的时间要求主要涉及归档时间、整理方法和质量标准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归档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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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归档原则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需同步归档,未形成电子文件的材料需在年底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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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移交时间
各部门需在每年 3月底前 完成上一年度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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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档案移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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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档案 :合同签订后次年3月底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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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档案 :每年6月底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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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 :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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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 :每年3月底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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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档案 :结案后30日内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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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档案 :结案满5年后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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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保管要求
特殊情况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临时保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整理方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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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顺序与关联性
按文件形成时间顺序整理,但需保持文件关联性,同一问题相关材料应集中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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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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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封面需标题准确、填写规范、装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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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前需进行目录著录和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需退回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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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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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完整性
确保文件齐全、准确、有效,无缺失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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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保管性
采用防虫、防潮、防磁等措施,确保档案可长期保存。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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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纸质档案需同步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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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核 :档案管理部门需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核和鉴定,及时清理过期或无价值文件。
以上要求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范,并符合《档案法》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