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身份界定如下:
-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定义 :
- 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录取,就读期间档案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 2.5年学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
-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5年学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位。
-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 在招考年度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毕业证书的人员。
- 中专、高职毕业生 :
- 在招考年度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
- 2023年应届毕业生 :
- 2023年7月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即将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 2021、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 :
-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 留学回国人员 :
- 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
-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以及仍在服务期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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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材料,同时需要满足所报岗位的招考条件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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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应届生身份界定可能会因年份和招考公告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当年的招考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