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是可以转回广西的。根据相关政策,如果您在广东参保后希望将社保关系转移回广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转移条件
年龄条件 :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的参保人员。
工作调动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户籍地转移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退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广西满 10 年的。
办理流程
在广东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
参保人需先在广东的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确保在广东的社保缴费已经结清,没有欠费情况。
在广西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
参保人在广西的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广西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上述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完成接收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