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副高一般需要发表 2-5 篇 论文,具体要求因地区、行业和单位而有所不同。
一般要求
论文数量:通常要求申报者在取得现有职称后,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 2-3 篇 学术论文。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要求更高,如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可能要求 4 篇 以上。
发表渠道:论文应发表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包括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如CSSCI、CSCD等。
作者排序:至少有 1 篇 论文需以申报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专业相关性:论文主题需与申请职称的专业方向高度相关。
地区差异
普遍要求:多数地区要求申报者至少发表 2 篇 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且多强调第一作者或主要编著者的身份。
特殊要求:部分地区或单位对论文级别的要求更为严苛,如黑龙江要求副高需发表一篇国家级和一篇省级期刊论文;而北京的部分医院,则对副高提出了发表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的要求。
行业差异
学术型评审:要求发表至少 5 篇 学术论文,其中至少 3 篇 应为核心期刊论文。
应用型评审:要求发表至少 3 篇 学术论文,或有重要技术报告、专利等替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