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公务员遴选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遴选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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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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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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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
- 遴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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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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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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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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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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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办事。
- 遴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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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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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与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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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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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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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与任职。
- 报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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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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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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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省级设在地方的机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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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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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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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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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要求因地区而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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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遴选程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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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
这些规定为公务员遴选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了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但须遵循国家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