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如下:
- 补贴对象 :
-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 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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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与上年补贴标准相衔接,保持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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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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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 。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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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 补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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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旧车售卖价格由回收企业或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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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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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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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便利消费者。
建议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细则,了解补贴标准、范围及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补贴。同时,建议选择正规的回收和销售门店进行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以保障自身权益。